close

日前「台北人力銀行」發布了101十大有感勞工新聞,其中有關海外度假打工的議題就高居第七名。普遍來說,海外打工度假多被認為具有增進國際視野、增廣見聞、提升語文與獨立自主能力的優點,再加上至海外打工所得往往成為在當地旅遊的重要「盤纏」,一舉數得,更使得青年朋友趨之若鶩,打工度假正夯!

目前與我國簽訂打工度假協議國家已有9個國家,包含紐西蘭、澳洲、日本、韓國、德國、加拿大、英國、愛爾蘭、比利時(將於102年3月29日生效),網路上亦常見到業者聲稱「保證有工作」、「海外度假打工免煩惱」之訊息,但因良莠不齊,民眾至當地發生糾紛之事件,屢有所聞。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陳業鑫局長表示,因海外打工度假申請流程繁複,民眾常透過旅遊業者、留學顧問公司等獲取工作職缺或代為與國外聯繫。此等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打工度假並收取相關費用之行為,已屬就業服務法第35條第1項所規定之就業服務範疇。而未經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許可之機構,不得從事相關仲介業務。違反規定者,依法可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為免日後發生爭議,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特別提醒有意前往海外打工度假之求職者,應事先確認代辦機構是否為合法設立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代辦機構資料是否清楚明確、業者之口頭承諾應書面化、詳細審閱契約內容並留存契約,於未簽訂服務契約前切勿繳費或預付訂金,繳費後務必取得發票或正式收據、以及事前索取辦理費用明細等,以維自身權益。同時謹記「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及「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等5不3要原則。

政府各單位目前已建置相關網頁可供民眾查詢,如外交部已建置「青年打工度假專區」,提供青年朋友赴國外之打工度假簽證、打工資訊、注意事項、生活須知等相關事項;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則有「青年出國打工度假-勞動法令篇」及已簽訂打工度假協議國家之勞動法令;教育部則建置「海外留遊學資訊萬花筒」網站,包含留遊學業者契約查核、消費糾紛處理申訴管道及相關案例等資訊。

北市府勞動局陳局長特別呼籲,民眾出發前務必審慎收集資料,切勿聽信業者單方面說詞,民眾若得知業者有未經許可非法從事海外度假打工仲介業務或超收費用等違法事項,請洽1999市民專線轉分機7030檢舉不法,或將相關不法事證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動局(http://www.bola.taipei.gov.tw)勞資信箱。若已發生消費爭議,可立即撥打消費保護專線「1950」,向各「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團體反應,或可利用行政院消保會-全民消費保護網(http://www.cpc.ey.gov.tw/)提出線上申訴。

轉載自2013/3/2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arrow
arrow

    美加文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