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檢定確定納入外交特考應考資格,考試院會今通過修正外交特考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修正草案,未來英語檢定確定納入應考資格,考生必須具備一定程度英檢能力才能報考,最快明年開始實施,這也是考選部第一次承認外部考試納入應考資格。

考選部表示,英語能力為外交領事人員基本工作語言,處理涉外事務,如參與國際會議、談判及簽屬協定等場合,均須使用英語,英語為推動業務必備技能,包括全民英檢(GEPT)、多益(TOEIC)、托福(TOEFL)、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Main Suite)、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 ALTE)、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等6項含聽、說、讀、寫成績的英語檢定測驗,納入外交領事人員考試應考資格採認。另外,為配合應考資格納入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將第一試外語個別口試移列第二試併同集體口試辦理,每位應考人口試時間延長為20至30分鐘,以提升英文組外語口試效能。

考選部按照不同語文組別,參照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指標(CEFR)分別訂定應考標準,英文組成績須達B2以上,法文組以下各組別的成績須達B1以上,B2級是全民英檢的中高級、多益750分、雅思5.5級分以上;B1級是全民英檢的中級、多益550分、雅思4級分以上,以有效推展外交工作。

原先英文考試檢定採認期限規劃為報名期間前2年,有試委表示為減低應考人壓力,建議將認證期限延長為3年,考選部表示經綜合考量此6種英語檢定測驗效期、申請核發期限及國家考試競爭激烈等因素,認定3年語言程度雖有變化,仍在可接受範圍內,將效期修正為3年,並以發證日期為採計基準,此外,考選部每3年應定期檢討此6種英語檢定的進退場機制。

轉載自2013/11/07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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