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領事人員特考去年開始首度將英語檢定成績納入應考資格,在立委要求下,考選部上午向考試院會報告,將逐步擴大辦理英檢列國考應考資格。其中高考三級國際文教行政、僑務行政類科預定今年延修考試規則,後年實施;高考二級一班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等8類科新增國際談判組,預定今年12月延修考試規則,明年起實施;公務人員特考民航人員明年上半年考試規則,擬於後年實施。
考選部說,國考英檢門檻分短中長期推動,短期以涉外工作、屬於國際事務國考先推動,逐步推動到英文核心比例較高僑務行政、移民行政、航空管制、外事警察、外文圖書採購、典藏編譯等,最終包括主管事務與國際相關者,包括交通部觀光局、故宮國際發展人員、外交部文教人員、國安局人員等均需簡附英檢為應考資格。
至於英檢門檻標準,考試院官員說,擬比照外交特考,應考報名時應繳驗報名期間前3年內通過全民英檢(GEPT)、多益(TOEIC)、托福(TOEFL)、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或雅思國際英語測驗(IELTS)6大英語檢定測驗成績。涉外人員國考成績需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CEFRB2(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其餘國考人員需達CEFRB1級以上(相當全民英檢中級)成績證明。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說,考選部提出相關規劃,攸關考試規則修正,辦理層面很廣,仍待全院委員會審查。
【轉載自2015年06月25日蘋果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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