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昨天正式宣布,將台灣列入美國免簽證計畫(VWP),新制預計下月就能上路。免簽實施後,持有效期六個月以上晶片護照的我國公民,只需上網填寫「電子旅遊授權書」(ESTA),就能免簽赴美短期商旅九十天。若依美國去年發出的簽證件數計算,每年受惠民眾將高達十萬人以上!

全球目前共有卅六個國家公民享有免簽入境美國待遇,其中有卅國集中在歐洲;台灣加入免簽計畫後,將成為繼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新加坡、汶萊之後,第七個獲得美國免簽證待遇的亞太國家,台灣民眾也將與所有免簽計畫國家公民享有相同待遇。

外交部長林永樂昨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美方正式宣布將台灣納入免簽國後,還需上網公告、對外說明,並進行相關準備作業,預計一個月後才會正式實施免簽。

持晶片護照的免簽計畫國家公民,若有意赴美短期旅遊、經商,只需在入境美國前七十二小時上網填寫已提供中文版本的ESTA,表格內容較一般簽證簡單,只需五到十分鐘就能完成;經線上審核通過後,再以信用卡支付十四美元手續費,即正式完成申請。申請ESTA獲准後,兩年之內可無限次入境美國,單次最長可停留九十天。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陳經銓表示,為避免有心人士持變造護照入境美國,免簽待遇僅適用於晶片護照;目前一千一百萬餘本有效中華民國護照中,僅有五百萬本為晶片護照,持傳統護照民眾若有意申請ESTA,需先向領務局申請換發晶片護照。此外,護照未印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字號的未設籍僑民,也不在這一波赴美免簽待遇的適用範圍內。

根據外交部及美國在台協會(AIT)統計,目前每年約有四十萬國人赴美商旅,其中超過九成都是持用途為短期洽商和觀光的B類簽證入境美國;美國去年核發給台灣民眾的一般簽證則有十五萬件,推估免簽上路後,每年至少將有十萬以上民眾受惠。

獲得美國免簽待遇後,目前已有一百廿九個國家或地區,提供持中華民國護照旅客免簽入境優惠;我國則給予持美、日、英、加等四十三國護照旅客免簽證入境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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